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,業已公告 於本(113)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,請各校依說明辦理。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113年8月22日府教終字第113016417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,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 讀(高中組)、閩南語朗讀、客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(僅 包含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)等4項,業公告於113年全國 語文競賽網站(https://language113.eduweb.tw),供各競賽單位參閱,請逕於該網站下載。 |
三、 | 考量各競賽單位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,因全國文稿須 即早定案,為求決賽過程順利予減少爭議,如仍有修正建 議,僅提供第二次修正建議表。 |
四、 | 如有修正建議,請各校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(如附件)後,於113年9月6日(星期五)下 午5時前,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馬靜敏小姐(信箱:sa.min1222@gmail.com ), 逾期恕不受理。 |
愛因斯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