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106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
書法師資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國教署提升書法教學成效中期計畫及國教署106年5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1060044317號函。
二、計畫目的: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教署。
(二)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。
(三)承辦單位:花蓮縣長橋國民小學
四、報名資格:本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對於推動書法教學有興趣的教師,編制內正式教師優先錄取,若有剩餘名額,亦開放代理代課、實習老師參加,每場次預計錄取40名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即日起至107年2月20日止,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。
(二) 即日起至107年3月6日止,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。
六、研習時間:
(一)107年2月21日(星期三)下午1時30分起至下午16時10分。
(二)107年3月7日(星期三) 下午1時30分起至下午16時10分。
七、研習地點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
八、研習課程:詳如附件一。
九、經費預算:學員全程免費,其所需經費由國教署及教育處補助支應。
十、成效與考核:
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,得依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。
十一、預期成效:本案計畫的推展將能有效達成以下效益:
(一)培養欣賞書法之能力,鼓勵藝術創作,帶動書法藝術風氣。
(二)促進書法教學經驗交流,精進書法教學模式。
(三)增進教師書法教學專業知能,提升書法教學品質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加教師研習期間,請惠予公(差)假登記,本研習參加者每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。
(二)已報名之研習教師因故不能參加者,應向原服務學校敘明理由,經同意後報局備查,並副知承辦學校,以免造成講座資源之浪費。
(三)參訓教師請自備書寫用具(毛筆、墨汁、硯、墊布、文鎮等),紙張由承辦單位提供。
(四)為響應環保,減少垃圾,請自備水杯。
十三、聯絡人員:花蓮縣長橋國小胡耀霆主任(電話:03-8751654#102)
十四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
書法師資專業成長課程研習課程表
日 期 |
時 間 |
內 容 |
主講人(主持) |
備註 |
2月21日 (星期三) |
13:00-13:20 |
報到 |
長橋團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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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-15:00 |
楷書書寫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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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岳瑩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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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-16:10 |
楷書書寫實作 |
林岳瑩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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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10 |
賦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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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書寫所需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 ◎研習地點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 |
日 期 |
時 間 |
內 容 |
主講人(主持) |
備註 |
3月7日 (星期三) |
13:00-13:20 |
報到 |
長橋團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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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-15:00 |
隸書書寫教學 |
林岳瑩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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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-16:10 |
隸書書寫實作 |
林岳瑩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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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10 |
賦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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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書寫所需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 ◎研習地點:長橋國小風雨教室 |